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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遊覽守則

香港中文大學

校園遊覽守則

 

1. 校園開放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九時。

2. 請勿喧嘩或使用產生噪音之音響器材。

3. 請勿隨地吐痰、拋棄垃圾、製造滋擾。

4. 請勿攀折花木、踐踏草地,禁止在池塘、海旁釣魚。

5. 請勿進入非開放之樓宇、宿舍範圍及球場等地。

6. 請勿損毀校園內之建築物及各種設備。

7. 請勿乘搭校車。

8. 請將車輛停泊在適當車位內。

9. 校園內禁止駕駛未獲授權之車輛、學習駕駛或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車。

10. 未經許可,不得派發任何傳單、印刷品、商品或宣傳樣本等。

11. 請勿張貼海報、橫額或標語等。

12. 請勿售賣、推銷任何商品,禁止進行任何研討、傳道或宣傳活動。

13. 請勿攜同狗隻或單車進校。

14. 校園內禁止燒烤。

15. 嚴禁作任何影響或危害公眾安全或違反香港法例之行為。

16. 保安人員在執行以上守則時,請予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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